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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契採購

最新消息

發布日期:2026-06-18

「115年第四次電腦軟體共同供應契約採購-套裝軟體(案號: 1150204)」於115年6月18日開始進行軟體產品公開徵求作業,請各廠商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政府電子採購網(如下方連結)參考相關訊息。

◎查詢方式: 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→免帳號找標案→請輸本案案號:1150204,招標方式請選擇『公開徵求』。

注意事項:
1. 確保訂購機關在辦理驗收之需求,故於產品公開徵求調查系統增設「驗收文件」欄位,請投件廠商確實填寫驗收交付文件之內容。 
2. 請投件廠商依公開徵求欄位確實填寫對應內容,請勿將廣告用語放置內容中,倘有內容有不明確、錯誤等情形者,會退件給投件廠商限期調整內容。 
3.徵求產品倘屬113年第四次電腦軟體共同供應契約採購(案號:1130204)、114年第一次及第四次電腦軟體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案(案號:1140201、1140204),及115年第一次電腦軟體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案(案號:1150201)採購品項名稱相同、級距不同且有銷售實績者,依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第4條但書,不辦理機關需求調查,直接納入本次採購品項(參照本說明第四點「公開徵求品項作業須知」第(三)款第5目(3))。
4.為協助機關確認套裝軟體產品組成之外部軟體元件(包含外購之商用軟體及開源軟體),請廠商於投件時就個別產品填寫並檢附「軟體產品元件表」(若有生成SBOM可併同本表提供;若同產品有多個品項,則各品項皆上傳同一份元件表)。如有提供,將於本署政府軟體採購網標註供採購機關參考。(「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」提供生成SBOM及自我檢測之操作方式,可參考下列網址內容:(如下方連結)
5.如已通過本署「資安能量登錄」或「資通安全自主產品認定」者,可檢附通過認定之相關證明文件,且上架產品名稱應與資安能量登錄、資安自主產品認定之產品名稱相同,以利標註於本署政府軟體採購網供採購機關參考。
6.依政府採購法第34條第1項規定:「機關辦理採購,其招標文件於公告前應予保密」,為符合政府採購法要求,自1140204採購案起,將不再以綠底顯示投件品項達二以上機關需求之情形。  
※提醒各位廠商,請於115年7月8日下午5點前至產品公開徵求系統登錄產品公開徵求品項並上傳佐附文件,逾期恕不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