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共契採購

最新消息

發布日期:2026-10-06

本案因招標文件內容有重大變更,依《政府採購法》第 48 條第 1項第1款規定,已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刊登無法決標公告,後續俟相關程序完備後,將另行辦理第二次招標公告,惟其他相關注意事項如下:
1.已領標但尚未投標之廠商:請勿再依原公告遞送投標文件。後續仍有意參與招標者,請依第二次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規定,辦理投標作業。
2.已投標之廠商:因原投標文件無法作為後續開標使用,將另行通知或可主動聯繫軟體採購辦公室領回投標文件正本。
3.已繳納押標金之廠商:依《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》第12條規定,將另行通知提供退款帳戶及應備文件,俾憑辦理退還作業。
4.原下載本案之招標文件及領標電子憑據無須保留:請於第二次招標公告後,重新辦理領標取得最新招標文件及領標電子憑據,並據以準備投標資料。
5.投標文件產生系統使用說明:請已使用「投標文件產生系統」列印文件之廠商,無須刪除原有資料;待第二次招標公告後,將另行公告及提供資料匯出及匯入操作說明,以確認產出文件之版本與該次公告相符。